本帖最后由 yuxuan1122 于 2017-3-20 10:14 编辑
广东省高速公路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修订版)
一、范围
本规则规定了广东省高速公路网组成路线的命名和编号规则,以及各路线的全称、简称和路线编号。
本规则适用于《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中确定的高速公路路线,以及部分承担高速公路功能且纳入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城市快速路。
我省境内纳入国家高速公路网的路线,其命名和编号方案由交通运输部制定。
二、命名规则
2.1 广东省高速公路网各路线的名称一般用路线起讫点的地名加连接符“-”组成,全称为“××-××高速公路”。路线简称一般用起讫点地名的首位汉字组合表示。如“汕头-湛江高速公路”,简称“汕湛高速”。
2.2 路线起讫点按照“路线由北向南、由东向西”的原则确定(出省通道和省会放射线除外),起讫点地名一般用县(或区)名称。
2.3 广东省高速公路网各路线的全称和简称不得重复。为避免重复,可选择起讫点地名中的其它汉字组成路线的全称和简称,也可采用3位及以上汉字组成路线简称。如“广州-佛山-肇庆高速公路”,简称“广佛肇高速”。
2.4 城市(或地区)高速公路环线,其名称一般以城市(或地区)命名,全称为“××环城高速公路”,简称为“××环城高速”。
2.5 高速公路联络线或支线的简称,一般以其所连接的目的地命名。如“梅龙高速梅州东联络线”简称“梅州东线”。
三、编号规则
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路线编号规则,与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编号规则总体上保持一致。
3.1 编号结构
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路线编号结构,由字母“S”+阿拉伯数字组成。
3.2 编号类型
按路线在省高速公路网中的走向和功能,路线编号分为省会放射线、横线、纵线、环线、联络线与支线等。
3.3 编号规则
3.3.1 省会放射线:编号为一位数,由正北开始按顺时针依序编排,编号区间S1-S9。
3.3.2 南北纵线:编号为两位奇数,总体上由东向西依序编排,编号区间S11-S79。
3.3.3 东西横线:编号为两位偶数,总体上由北向南依序编排,编号区间S10-S80。
3.3.4 地区环线:编号为两位数,编号区间S81-S89。根据我省高速公路网结构特点,环线编号仅用于广州、深圳、韶关、潮汕等城市(或地区)。
3.3.5 联络线与支线:编号为四位数,编号前两位数字一般取其连接的主线编号数字,后两位数字从“11”起编排;对于连接两条国家高速公路或主线为省会放射线的路线,编号前两位数字用“99”,后两位数字从“11”起编排。
3.3.6 与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的终点对接的路线,其数字编号一般沿用国家高速公路路线编号数字。如广三高速与二广高速(G55)对接,则编号为S55。
四、其他
4.1 本规则内包含的高速公路路线(项目),其规划建设等有关事项,应以国家和省印发的高速公路网规划和建设计划为依据。
4.2 根据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交通应急管理等工作需要,本规则对部分城市快速路一并进行了编号,但不改变其城市道路属性。涉及城市道路管理和养护等事项,应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3 对于部分已通车运行而名称与本规则不符的高速公路,宜尊重群众使用习惯,不再对其名称进行调整。如广珠西线高速、西部沿海高速、广深沿江高速、惠深沿海高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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