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8-26 09:16来源:天津人民广播电台作者:刘东
【重型车网 转载】日前,天津交警东丽支队华明大队交警查获一辆无资质运输危险化学品货车,联合运管部门对该车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根据规定该车驾驶人可能被依法处最高10万元罚款。
据了解,未经批准运载危险品,交管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由运管部门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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