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8-25 08:59来源:云南信息报作者:佚名
【重型车网 转载】超载车辆屡查不绝,而且很多是在和执法者玩“躲猫猫”,绕道走或者短途驳载,怎么应对?昨日,记者从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昆明市公路路政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将于9月5日进行听证。意见稿中规定,对超载超限货运车辆避站绕行、短途驳载等行为,可以采取流动检查检测方式进行查处。
意见稿中规定,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当对所辖公路实施路政巡查,对高等级公路实行全天分时段巡查;对县道、乡道、村道每周至少巡查2次;对村道的路政巡查由村路政协管员负责。
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托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对货运车辆进行超限超载检测;对货运车辆避站绕行、短途驳载等行为,可以采取流动检查检测方式进行查处。
经流动检测显示超限超载的车辆,应当就近引导至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点或者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理。
意见稿中规定,新、改、扩建的公路,建设单位应当在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将征地拆迁的相关图表资料、协议书、土地使用证等公路路产资料影印件移交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以避免出现推诿扯皮、无人管理的状况。在公路路产范围内埋设地下管道、管线时,深度不得少于1米,否则由公路路政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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