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13 09:08来源:检察日报作者:佚名
【重型车网 转载】经物流行业协会统计,一年运费的十分之一是罚款,一年的罚款金额大概是2700亿,山东高速集团董事长孙亮在央视节目现场炮轰高速超载罚款。他同时提到,治理超载就得要把货物卸下来一部分,而不是罚款,“超载而不卸货是助长违法行为”。
2700亿的罚款金额巨大,但治理超载的作用有限。因为“超载而不卸货”,很有可能就是开单、收钱、放行。产生这种情况,一个原因是迷信经济手段,以为重罚之下,必然再无超载—现实是超载依然严重;另一个原因就是懒政思维,除了罚款,似乎想不到更好的治理办法。而越积越多的罚款,还很有可能落入腐败的黑洞。
治理超载,罚款只能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罚款后即放行,法定的监管职责未能履行到位。近期新闻里常见“罚”字,从环保排污费、公路运输罚款到社会抚养费,“以罚代管”,行政监管目的难以达到,更有损政府威信。
行政监管,决不能简单地一罚了之。
上一篇:货车上高速是否超载多靠肉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