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车网 转载】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2016年高速公路将继续执行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其中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和国庆节假期可免费通行,共免费通行20天,而元旦、端午节、中秋节等节日则继续收取通行费。
因此,元旦假期(明年1月1日至3日)高速公路通行不免费。据介绍,12月31日下午、2016年1月1日上午,高速公路将迎来出行高峰,1月3日下午迎来返程高峰。
同时,记者获悉,为预防减少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2016年元旦期间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高速公路。此次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时间为:2016年1月1日0时至1月3日24时。1月1日0时前已经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就近驶离高速公路。对违反规定驶入高速公路的危化品运输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