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车网 转载】9月8日,我市交警部门向珠海市百岛能源公司送达了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书。这是我省首宗由交警部门向危化品运输企业下达的大罚单。交警核查发现,与该公司相关的两辆送气车,竟然没有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准行证。
近年来,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出现了不少意外,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已成为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虽然早就有专门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而且2013年才刚刚修改完善过,但是,又有多少危险品运输真是按照规定来做的呢?就说珠海市百岛能源公司吧,两辆危化品运输车都是长期租用,而且都没有办理准行证,却近一年来一直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运输,已经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向其下达大罚单,就是要让其长点记性。
我国石油和化工等产业的快速发展,造就了越来越多的危化品品种和数量。据统计,目前石油和化工产品品种达42000多个,其中80%以上是危化品。每年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在2亿吨左右,其中剧毒氰化物就达几十万吨,易燃易爆油品类达1亿吨。这些巨量的危化品要从生产厂到达最终用户手中,都必须通过运输来完成。但危化品运输就如人们形容的是流动的“化学炸弹”。为此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并且规定,超过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未取得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危化品运输必须零容忍,“实打实”整治,以严管高压之势,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及驾驶人的安全守法意识,发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存在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纠正,让危化品运输隐患问题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