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车网 转载】近日提请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安徽省邮政条例(草案修改稿)》明确,经省邮政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定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邮政普通服务邮运车辆,通过本省收费的公路、桥梁、隧道时,减免通行费。
鉴于邮件、快件安全问题突出,草案修改稿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交寄邮件、快件应当遵守国家关于禁止寄递或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不得通过寄递渠道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依法建立并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对用户未能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予以收寄或未按规定保存安全证明和收寄记录的,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罚款上限由原来的2万元提高到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