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车网 转载】记者昨天从市运管处获悉,重型货车安装使用卫星定位终端又有新消息。自3月1日起,各平台服务商必须首先将卫星定位装置的数据信息,上传至交通运输部全国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简称“部平台”),然后由部平台根据属地将数据分发到各地和平台服务商,实现数据共享,各自监管(控),市、县运管机构不再登录服务商的平台,仅通过部平台查验。
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和半挂牵引车安装使用卫星定位终端装置的工作,自本月10日开展起来,目前进展顺利。在目前的数据上传过程中,由于少数平台服务商未能将数据上传至部平台,导致运管机构无法进行查验,影响了查验工作的正常进行。为确保这项工作的全面推进,维护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利益,市运管处临时决定利用部分企业平台加以查验。
运管处工作人员提醒,目前进入年审期的在用车辆也开始启用卫星定位系统,各平台服务商必须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要求在3月前将已经录入的相关数据上传至部平台。逾期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系统、不按规定监控及破坏卫星定位装置的道路运输经营者,运管机构将予以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