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06 09:05来源:德州新闻网作者:马乐
【重型车网 转载】2014年12月31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获悉,为预防减少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元旦、春节期间,全省范围内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高速公路。禁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零时至1月3日24时;2月18日零时至2月24日24时。 1月1日、2月18日零时前已经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化品运输车辆,要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届时,我市高速交警将在各收费站设立执勤点,并派警车上路巡逻。一旦发现违反规定驶入高速公路的危化品运输车,立即引导至就近高速口下高速,并按照相关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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