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7-02 08:55来源:常州晚报作者:谢瑶菲
【重型车网 转载】为了确保南京青奥会安全顺利举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江苏省公安厅决定自2014年8月10日至8月30日,暂停向南京或途经南京运输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审批。遇有特殊情况的,由负责审批的公安机关与南京市公安局协商一致,从严审批后抄送南京市公安局。
其中,运输“危险物品”,不包括:
(一)为满足南京市群众生活而必需的危险物品,南京青奥会赛事必须使用的危险物品;
(二)南京青奥会期间维护治安秩序必须使用的危险物品;
(三)用于抢险救灾的危险物品;
(四)涉及国家重点工程等确需使用的危险物品;
(五)涉及国家政治、军事、外交等需要的情形。
对未经审批,在禁止时间、禁止区域内运输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上一篇:北京今起严查不达标渣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