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6-25 09:18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作者:王艺
【重型车网 转载】记者昨日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为消除隧道内的交通安全隐患,自6月24日起,我市禁止运输危险物品车辆在椒金山隧道、石门山隧道、南山隧道通行。交警部门提醒运输危险品车辆,可由分流口分流或选择华北路、旅顺中路、胜利东路绕行。
据了解,为消除危险品运输车辆在较长隧道内行驶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交警部门已在进入东快路、西部通道匝道及邻近隧道的分流口设置了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驶入标志。此外,为了保证隧道内车辆安全行驶,交警部门还完善了市区内隧道的禁止超车标志、解除禁止超车标志、禁止停车标志,隧道开车灯标志、限速标志、限高标志、隧道长度标志等交通标志。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按照标志指示通行,在隧道内禁止超车,并控制车速、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保证在隧道内安全行驶。
下一篇:北京夜查柴油货运车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