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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渣土车将办理通行许可证

时间:2014-02-21 00:07来源:琅琊新闻网作者:胡雪莹 张悦 韩玉

       【重型车网  转载】2月19日,记者从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运输车管理,临沂市公安交警部门自即日起至3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渣土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为期25天。另外,临沂市渣土运输车辆还将通过申请、审核后办理通行许可证。

  据介绍,此次整治,交警部门将以检查渣土车运输企业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处置、核准文件的执行情况,是否按相关部门许可的时间、线路进行渣土运输为重点,严厉查处渣土运输车闯红灯、占道停车、超载、超速、未按规定喷涂放大号牌、污损号牌、无牌无证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中,交警部门将充分利用电子抓拍系统、卡口系统、建筑工地监控等电子监控设备,依法严处渣土车超载、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和标志标线,以及车辆逾期未检验、报废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积极协调配合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渣土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城区道路严管严控,切实保障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另外,针对渣土车违法行为大多发生在夜间的特点,交警部门还将加大重点时段定点检查与动态巡查的力度,对渣土运输的“两点一线”(指施工地点、渣土处置地点、渣土运输线路)实施多方位执法管理,合理布控,防止漏管失控。对查处的违规渣土车辆,将倒查其运输企业和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情况,坚决取缔“四非”车辆。

  整治期间,临沂公安交警部门将会同建设、房管、城管、交通运输等多部,对中标的渣土运输企业车辆进行通行时间、通行路段、车辆情况的信息审核;对存在加长、加宽、加高货厢栏板、非法改装、不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和粘贴车身反光标识、轮胎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安装GPS装置、未喷放大车号等违法违规情形的,一律不予核发通行证,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查处的违规企业及违规车辆,交警部门将向其他职能部门进行通报,并建立渣土运输管理台账;对不办理通行证、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违法违规车辆较多、情形恶劣的渣土运输企业,半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运输通行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满12分、逾期未参加审验以及多次违法未处理(5次以上)的渣土运输车驾驶人一律不得参与渣土运输工作。

  另外,临沂公安各级交警部门还将结合交通管理实际和建设项目工期,根据运输企业提交的申请运输路线和时间,审核并适当调整。除特殊情况外,不允许渣土运输车辆在高峰时段及A禁区通行。对通行证的办理交警部门也将严把审核程序,按照中标企业申请→业务受理→材料审核(中标文件、城管局提供的渣土运输企业及车辆信息文件、通行时间、路段等材料)→车辆检验→报临沂交警支队审批,然后核发通行许可证。

  据了解,对不办理通行证、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违法违规车辆较多、情形恶劣的渣土运输企业,半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运输通行证;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相关处罚;对查处的违规渣土车辆,交警部门将倒查运输企业和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情况,坚决取缔“四非”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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