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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21日成都91个点位治理超限超载货车

时间:2013-12-20 07:44来源:成都全搜索新闻网作者:初晓

    【重型车网 转载】12月13日,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公告》,对消除货运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公告》要求,货物业主应严格检查货运车辆核定载质量,严格按照核定载质量装载,严禁超载车辆驶出装载场地;运输企业、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应严格按照车辆核定载质量装载货物,拒绝、抵制超载,驾驶人不得违法驾驶超载车辆;严禁车辆制造、维修企业非法改装、加装货运车辆货厢栏板、钢板弹簧、灯光装置等,严禁非法改变已登记货运车辆技术参数;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和其他收费公路,已进入高速公路和其他收费公路的超载车辆,必须就近驶离出站。通过严格控制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切实规范高速公路货运车辆通行秩序,消除货运车辆的道路交通隐患,达到高速公路货运车辆引发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记者今日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为全面加强对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的管理,预防和减少货运车辆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成都交警迅速行动,全面开展高速公路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综合执法整治工作。

    12月21日0时起综合执法整治点实行全天24小时执勤制度

    记者了解到,交管局各分局、各区(市)县交警大队,将于12月21日0时起在辖区内高速公路收费站外设置货车超限超载综合执法整治点,对超限超载货车实施劝返,严格禁止其进入高速公路。

    各点位执勤人员,由交警、治安民警、交通执法人员、预备役组成。对装载货物货运车辆按照超载的标准进行检查,对货运车辆按照超限的标准进行检查,对违法车辆实施劝返。同时,加强对7座以上客车的检查,并维护收费站外及临近收费站的主要路口交通有序畅通;维护综合执法整治点的治安秩序;维护货运车辆临检专用通道的通行秩序,做好临检货运车辆的指挥工作。

    91个整治点位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成都市共有64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口,按属地管理原则共计设置91个综合执法整治点实施管控,具体整治点见附件。

    记者了解到,连日来,交管局各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已经组织民警深入到辖区物流公司、大型生产企业、大型商贸批发市场以及矿区进行广泛宣传,与货车货运经营者及驾驶人签订《治理货车超载超限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明确管理责任和责任追究,把好源头关,坚决做到“双超”货车不违法上路行驶。

    交管局以成都市辖区内64个高速公路收费站为重点,依托91个综合执法整治点严格对进入高速公路货车的检查。在距离收费站外合理位置,通过摆放锥形桶的方式,设置不少于1条的货车检查称重专用通道,对装载货物的货车切实做到逐车检查和称重,对未超限超载的货车准许起进入高速公路;对确认的超限超载车辆严格实施劝返,严禁其进入高速公路。同时加强对7座以上客车的检查,严查严处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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