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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长效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

时间:2013-12-06 12:56来源:北方网作者:佚名

    【重型车网 转载】为切实加强治理车辆违法超限超载工作,天津市将从本月起开始实施《天津市建立长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责任机制实施办法》。今后,天津市政公路、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将在固定检测站和流动治超稽查时实施联合执法运行机制。

  按照《实施办法》,市政公路、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需要在固定检测站和流动治超稽查时实施联合执法运行机制。公安交管部门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驾驶人实施违法记分,累计分数达到12分的一律扣留驾驶证、实施学习教育;对非法拆改车辆的驾驶人依法实施处罚,并督促车主恢复车辆原状。

  城市道路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车货总重超过55吨车辆治理力度,对拒不接受管理的驾驶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货总重超过55吨车辆的治理力度,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项目建设单位要对建筑材料运输实施有效管理,要与运输单位、供料商等项目参建单位签订禁止超限超载运输协议,发现违规运输车辆立即清除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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