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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 超八成大货车肇事涉超载超速

时间:2013-05-02 09:04来源:法制网作者:赵丽

    【重型车网 转载】据河南省公安厅消息,2013年4月27日至9月30日,连霍高速开封至郑州段实行交通管制,禁止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或高度超过2.5米的车辆通行。在大广高速、刘江互通立交处设置分流点和限高龙门架。途经该路段的管制车辆可通过郑民高速公路、长济高速公路或国(省)道绕行。

  事实上,公安部交管局早在4月26日就对外发布“五一”出行交通安全提示,节日期间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大事故比例大。而统计显示,节日期间货车是主要肇事车型之一。

  “公安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在我国货车虽然只占机动车保有量的8%,但导致交通事故的死亡率却占28%。2012年,全国货车交通事故造成18621人死亡,其中货车司机死亡2666人。部分货车为追求效益,躲避检查,选择夜间集中出行,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以及野蛮驾驶现象十分普遍。”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周星羽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九成货车司机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中,超过八成的肇事货车存在超载、超速违法行为,其中有10余起涉及酒后甚至醉酒驾驶。

  周星羽介绍说,在2010年至2013年4月,新密市检察院受理提请逮捕的122件交通肇事犯罪中,九成左右的交通肇事发生在夜间,特别是23时至凌晨3时发生的居多,暴露出夜间交通管理工作十分薄弱,夜间行车秩序差。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王瑞娟向《法制日报》记者分析认为,上述货车事故的发生,反映出两个问题,一是夜间道路交通管理存在明显漏洞;二是货车违法行为查纠不到位。

  王瑞娟说,在上述事故中,货车司机普遍存在以下几类较为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无证驾驶、套证驾驶、准驾不符。此外,车辆严重超载、私自改装车型、伪造行驶证、闯红灯、逆行等也均是造成货车交通事故多发的原因。

  “涉案人员法制观念淡薄,部分驾驶员职业道德差,安全意识不强,开 英雄车 、 霸王车 等不文明驾驶现象时有发生,有些驾驶员甚至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或违法超车、或抢道行驶、或酒后驾驶,种种违法行为的高发致使交通肇事频频发生。”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庭长赵军胜分析说。

  对此,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朱艺枝建议说,首先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严把发放驾驶执照关,并加强对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的管理以及加强对车辆进行改装的管理、监督,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坚决杜绝超员和超载现象,可以在收费站等地设卡检查,对违章人员和车辆采取有效的处罚对策。

  “同时,应增加资金投入,改善路况,完善交通设施,彻底根除诱发交通事故的外因。在主干道和事故多发路段聘请交通协管员,加大管理力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及交通肇事犯罪的发生。”朱艺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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