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26 08:22来源:泉州日报作者:孙灿芬
【重型车网 转载】日前出台的《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鼓励道路货运企业采用甩挂运输方式。记者日前从市交通委了解到,作为全国甩挂运输试点城市,我市今年以来新增甩挂运力已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据了解,甩挂运输采取“一车多挂”方式,相对减少了牵引车配置数量,直接降低了购车成本,而且节能效果十分显著。“泉州自2011年就开展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牵引车3658辆、挂车4332辆,分别呈现19%和8.6%的年均增幅,甩挂运输的总吨位已经达到了12.1万吨。特别是今年以来,已新增牵引车130辆,是年度目标的236%;新增挂车153辆,是年度目标的139%,双双提前完成省下达任务。
上一篇:新疆柴油告别国三 全面进入国四
下一篇:国内冷链物流瓶颈待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