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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深陷债务纠纷 物流商想讨回本钱仍受阻

时间:2013-06-05 08:54来源:东方网作者:佚名

    【重型车网 转载】根源于行业持续低迷、库存难以消化,广汇能源和成都蜀城货运有限公司(下称“蜀城货运”)因煤炭运价和运量产生的债务纠纷,至今仍未解决。

  6月4日,蜀城货运方面表示,5月31日,广汇能源承认违约和债务属实无异议,并答应还清欠款及购回车辆,次日却出尔反尔。

  而广汇能源董秘一直不愿意接受记者采访,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总部并不清楚下面公司的纠纷处理到了何种程度,公司正在解决此事件,但不了解具体进展。

  单方终止合同?

  2011年10月,广汇能源发布招标计划,为其在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至甘肃瓜州县柳沟煤炭物流基地之间的运煤专用公路招募专用车辆。在招标合同附表上,广汇方面列出采取的措施包括:在原运费每吨128元的基础上,提高到每吨135元;无过路费,交警路政;运费及时结算,股份公司预拨资金1000万元,保证每周结算一次。

  2012年2月27日,蜀城货运与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伊吾县煤矿(下称“新能源公司”)签订了《煤炭运输合作协议》,其中约定从广汇煤矿至柳沟物流园的运价总计为135元/吨。

  然而,资料显示,2012年12月,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伊吾分公司在其发布的一纸通知上表示:白石湖煤矿至柳沟物流园煤炭运费调整到112元/吨。

  此外,在蜀城货运与广汇清洁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上,“承诺保证条款”第四条显示:“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保证提供货源达到每月不低于6趟”。

  而蜀城货运负责人王旭对记者表示,广汇方面由合同保证单车每月不低于6趟单方降至单车每月4趟,后来甚至单车2趟;公司未履行合同,且单方面下调运价运量,已构成违约。

  2012年9月26日,广汇新能源公司发布一份终止协议,表示“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双方权利义务”。但是王旭指出,这是广汇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意愿,蜀城货运没有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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